一、团结和领导本教学系全体成员,作为主持人积极组织开展《教研室工作条例》所规定的各项工作,执行学校及本院的各项规定,完成本教学系所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经常性地掌握本教学系成员的思想动态和业务情况,帮助解决或向学院领导反映本教研室成员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和困难。
三、及时分配安排本教学系成员的工作任务。
四、及时检查本教学系成员工作任务的执行和完成情况(原则上每两周至少检查一次),督促本教研室成员认真履行各自的岗位职责。
五、及时统计本教学系成员的工作量(要求每周按实际发生情况统计核对一次工作量)。
六、安排、督促本教学系教师抓好业务学习,加强实践锻炼,不断丰富和更新知识。
七、及时研究提出关于提高本教学系教师教学质量和学术水平等的意见。
八、根据本院的总体要求,及时制定并组织执行本教学系学期工作计划,及时提交本教学系学期工作总结,按要求及时向学院务会和学院领导进行工作汇报。
九、工作和学习等方面在本教学系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