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工程学院
 

学院行政职责范围

2013年10月08日 00:00 兰州工业学院-土木工程学院   |   点击:

    学院是按学科设置的教学行政组织,其主要职责是:

    一、在主管校长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各项政策,努力完成教学、科研、学生教育、管理等各项工作。

    二、负责制定和修订本院所设专业的教学计划,组织编写本院所授课程的教学大纲和教材,组织教学研究和教学考评,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三、负责制定本院教师队伍建设规划,组织教师业务培训,加强对青年教师的培养和提高,做好教师教学工作的定性定量考核。

    四、负责本院教学计划,学生实习计划和劳动计划的实施。

    五、负责做好本院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教师提高素质,教书育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

    六、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招生及毕业分配工作。

    七、负责做好本院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组织完成学生的各类测评、评优、特困生的评选和奖学金的发放工作。

    八、做好本院班主任的培养、管理,搞好学风建设。

    九、制定本院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认真做好本院管理干部的培养、使用、调配和考核工作。

    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合理、有效使用本院的各种经费。

    十一、负责各类文书的归档工作。

    十二、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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