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工程学院实验室学生守则
日期:2022-01-15  |  来源:土木与环境工程实验教学中心  |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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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生在每次实验前应认真预习实验指导书,明确实验目的和要求,了解实验内容、方法、步骤和注意事项,了解实验仪器设备的结构、性能和使用方法,安排好实验顺序,写出实验提纲。

二、尊重实验室指导教师,准时到达实验室指定地点,准备实验,不得迟到。保持实验课的严肃性和实验室的整洁性,室内不得到处涂写和高声喧哗。

三、实验过程中,要集中思想,按规范进行操作,细心观察实验现象,及时作好实验记录,未经实验老师允许,不得擅自离开实验室。

四、严禁拆卸仪器设备,严禁将仪器工具带出实验室,反对一切不爱护实验仪器设备及工具的行为,精密仪器必须经老师许可并做操作示范后可使用。

五、本着节约的精神使用实验材料,实验废料应尽量循环利用。

六、实验时,如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或损坏,应立即切断电源,并及时向老师报告。

七、严禁烟火,严禁未经许可擅自动用电炉、火种等,确保实验室安全。

八、实行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非本次实验用的仪器设备等,未经老师允许不得动用,若将其损坏完全由个人赔偿。

九、实验结束,各实验组须经教师核对实验结果后,将所用仪器设备、工具材料整理清楚,打扫室内卫生,方可离开实验室。

十、学生应按要求整理、书写、提交实验报告。

土木与环境工程实验教学中心是在1983年建成的工程力学实验室的基础上,经过多年建设发展起来的。现有工程力学实验室、土木工程材料检测实验室、流体力学实验室、岩土工程实验室、土木工程结构检测实验室、建筑环境工程实验室、能源应用工程实验室、水质分析与检测实验室和水处理实验室共九个实验室和土木工程建模实训室、土木工程施 [详细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