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工程专业(081001)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能适应国家和地方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具备力学、结构工程、岩土工程、建筑工程设计、施工与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能在土木工程领域的企事业单位从事建筑工程的项目规划、勘察设计、施工、项目管理等方面技术或管理岗位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二、主干学科与核心课程
主干学科:土木工程、力学
核心课程:土木工程制图、土木工程测量、土木工程材料、理论力学、材料力学、结构力学、土力学、钢结构基本原理、混凝土结构基本原理、房屋建筑学、混凝土结构与砌体结构、钢结构设计、基础工程、建筑施工技术与组织。
三、毕业合格标准及学位授予条件
毕业合格标准:具有学籍的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实践成绩合格,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满培养计划规定的必修课、选修课及各种实践教学环节,获得的总学分不少于160学分,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
学位授予条件:符合《兰州工业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办法》条件的毕业生,可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四、就业方向
本专业培养掌握土木工程专业知识的高级专门人才,毕业后具备从事土木工程项目规划、设计、检测、施工和管理的能力;能够在工业与民用建筑等领域从事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研究、管理。
职业发展标签:勘察设计工程师、土木工程师、职业院校教师、公务员。
土木工程专业教学团队

工程造价专业(120105)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技并修、全面发展,掌握土木工程学科和工程管理学科领域内的工程识图、计量与计价、造价控制、造价信息化技术、招投标、施工、经济与管理、建设法规等方面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备良好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专业能力和创新意识的高素质技术管理人才。
二、主干学科与核心课程
主干学科:管理科学与工程、土木工程
核心课程:工程制图与识图、土木工程测量、土木工程材料、管理运筹学、 管理学原理、会计学基础、经济学原理、房屋建筑构造、建筑力学与结构、工程 定额原理、土木工程施工技术与组织、建设法规、工程财务、建筑工程计量与计 价、建筑设备安装工程识图与预算、工程经济学、工程项目管理、工程招投标与 合同管理、工程造价管理、BIM 技术及其应用、工程安全与环境保护。
三、毕业合格标准及学位授予条件
毕业合格标准:具有学籍的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实践成绩合格,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满培养计划规定的必修课、选修课及各种实践教学环节,获得的总学分不少于160学分,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
学位授予条件:符合《兰州工业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办法》条件的毕业生,可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四、就业方向
本专业毕业生就业主要面向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程项目决策分析与经济评价、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与咨询服务、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等方面岗位就职。
职业发展标签:造价咨询工程师、工程项目管理工程师、职业院校教师、公务员。
工程造价专业教学团队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081002)
一、培养目标
培养学生具备热科学、力学、机械原理、电学与智能化控制、建筑环境学、建筑环境控制与能源应用技术、工程项目经济与管理等方面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具备良好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专业能力和创新意识,能在建筑环境控制与建筑节能技术领域的企事业单位从事供热、通风、空气调节与净化、冷热源、供燃气等方面的规划设计、研发制造、施工安装、运行管理及系统保障等技术或管理岗位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二、主干学科与核心课程
主干学科:土木工程
核心课程:土木工程制图、电工电子技术、流体力学、工程热力学、传热学、建筑环境学、流体输配管网、热质交换原理与设备、制冷技术、锅炉与锅炉房设备、供热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燃气储存与输配、建筑设备系统自动化、建筑设备安装工程施工。
三、毕业合格标准及学位授予条件
毕业合格标准:具有学籍的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实践成绩合格,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满培养计划规定的必修课、选修课及各种实践教学环节,获得的总学分不少于160学分,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
学位授予条件:符合《兰州工业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办法》条件的毕业生,可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四、就业方向
本专业毕业生就业要面向建筑环境控制与建筑节能技术领域及相关各企、事业单位的建筑设计、建筑设备安装、建筑设备研发制造、运行管理及系统保障等岗位就职。
职业发展标签:暖通工程师、设备研发与运维工程师、职业院校教师、公务员。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教学团队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081003)
一、培养目标
培养学生掌握化学、力学、生物学、水质工程、给水排水管网系统、建筑给水排水工程、水工程施工等方面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专业能力和创新意识,能在市政、水务、建筑、水处理、环境保护等领域从事工程规划、设计、施工、运营、管理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二、主干学科与核心课程
主干学科:化学、生物学、力学
核心课程:工程力学、水分析化学、水处理生物学、水力学、水工艺设备基础、给水排水管网系统、水资源利用与保护、水泵与水泵站、建筑给水排水工程、水质工程、给排水工程仪表与控制、水工程经济、水工程施工。
三、毕业合格标准及学位授予条件
毕业合格标准:具有学籍的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实践成绩合格,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满培养计划规定的必修课、选修课及各种实践教学环节,获得的总学分不少于160学分,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
学位授予条件:符合《兰州工业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办法》条件的毕业生,可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四、就业方向
本专业毕业生就业主要面向市政公司、水务集团、建筑业、水工业、环境保护等单位从事工程规划、设计、施工、运营、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职业发展标签:市政工程师、设备研发与运维工程师、职业院校教师、公务员。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教学团队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081006T)
一、培养目标
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适应甘肃及西部地区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掌握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力学、岩土工程、道路桥梁工程设计与施工、工程项目经济与管理等方面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备良好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专业能力和创新意识,能在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领域从事项目规划、勘察设计、施工、项目管理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二、主干学科与核心课程
主干学科:土木工程、力学
核心课程:交通土建制图、工程地质、测量学、道路工程材料、 理论力学、材料力学、结构力学、水力学与桥涵水文、土质学与土力学、结构设计原理、道路勘测设计、桥梁工程、桥梁基础工程、路桥施工组织与概预算。
三、毕业合格标准及学位授予条件
毕业合格标准:具有学籍的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实践成绩合格,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满培养计划规定的必修课、选修课及各种实践教学环节,获得的总学分不少于160学分,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
学位授予条件:符合《兰州工业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办法》条件的毕业生,可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四、就业方向
本专业毕业生就业主要面向公路、铁路、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及地铁工程、机场工程等方向的设计、施工、养护、管理等岗位。
职业发展标签:勘察设计工程师、土木工程师、职业院校教师、公务员。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专业教学团队
智能建造专业(081008T)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能适应国家和地方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具备力学、土木工程、智能建造、装配式施工、BIM技术、计算机技术、工程管理等学科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能够应用现代化技术手段在土木工程领域的企事业单位从事土木工程项目的智能设计、智能测绘、智能施工和智能运维与管理等方面技术或管理岗位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二、主干课程
土木工程制图、智能测绘、土木工程材料、工程力学、结构力学、土力学与基础工程、BIM原理与信息化技术、工程结构设计(上、下)、房屋建筑学、土木工程智能施工技术、Python程序设计、控制工程基础、机械原理、数据结构与算法分析。
三、毕业合格标准及学位授予条件
毕业合格标准:具有学籍的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实践成绩合格,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满培养计划规定的必修课、选修课及各种实践教学环节,获得的总学分不少于160学分,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
学位授予条件:符合《兰州工业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办法》条件的毕业生,可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四、就业方向
本专业培养掌握智能建造专业知识的高级专门人才,毕业后具备从事土木工程项目智能设计、智能测绘、智能施工和智能运维与管理的能力;能够在土木工程领域从事项目智能设计、智能测绘、智能施工、智能运维与管理。
职业发展标签:智能设计工程师、土木工程师、职业院校教师、公务员。
智能建造专业教学团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