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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教职工集体活动考勤制度
来源:
时间:2013-10-08

    为了规范本院教职工的管理,使大家养成良好的工作作风,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真正体现奖优罚劣、公平竞争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规定各学期内每个星期二、四下午为教职工政治学习、教研室业务活动等集体活动时间。今后凡各学期内星期二、四下午校、学院及本院各部门有集体活动时,不再专门逐人通知,请大家经常注意看学院办公室的有关通知。

    二、今后校、学院及本院各部门有集体活动(除不要求有关人员必须参加者外)时,对本院教职工均实行严格的考勤制度,每位教职工的出勤情况都要如实记载,并将其作为年终个人工作考评及各类评优的参考依据之一。

    三、本院教职工若因有私事或有病而不能参加有关集体活动时,应事先向主管人请假,并及时(三天内)交请假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