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实验教学中心是负责组织开展本院承担的有关实验、实习教学等工作的科级单位。为使本院实验教学中心充分发挥作用,更好地完成本院的各项教学工作任务,特制定本条例。
一、按照本院的有关安排积极开展政治学习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活动,使本中心全体成员的思想政治水平得到不断提高,社会主义事业心、上进心、工作责任心及遵纪守法的意识得到进一步加强。
二、组织执行有关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与本院有关教研室等配合,积极组织或共同组织开展本中心承担的各项实验、实习及教学参观等教学工作,保证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努力完成本中心承担的各项教学工作任务。
三、组织开展教学研究、业务学习、观摩教学和互相听课等活动(原则上每两周至少组织开展一次中心业务活动),经常交流总结教学经验,研究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教学质量。要安排、督促本中心教师抓好业务学习,不断丰富和更新知识,不断提高教学工作能力,积极努力做好教书育人各方面的工作;在不影响其他工作的前提下,提倡并组织本中心成员特别是青年教师到生产第一线参加与本中心教学内容有关的生产实践活动,不断丰富本中心成员的生产实践经验;要特别重视并采取多种措施抓好本中心青年教师的培养工作。
四、按照本院的安排,与本院有关教研室等配合,研究并组织或共同组织制定或修订本中心承担的各项实验、实习及教学参观等的教学大纲或教学要点。
五、研究、选用、预订或组织编写与本中心教学业务有关的教材和教学参考资料,提出需购置的有关教学资料清单并组织购买或协助有关单位购买。
六、研究决定本中心承担的各项实验、实习及教学参观等的学生成绩考核及评定标准,组织开展学生成绩考核情况分析工作,研究改进学生成绩考核办法。
七、组织推动本中心成员的科研工作,努力提高本中心成员的科研工作能力。
八、研究制定本院各实验室和实习基地建设的近期计划及远期规划。
九、研究提出本院各实验室和实习基地的具体建设方案,以及有关设备、仪器、工具、各类器材、低值易耗品等的详细购置清单,完成有关仪器、设备等购置方面的有关工作,组织完成本中心有关实验室新购置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
十、负责做好实验设备等的日常维护工作,管理使用好本中心实验设备及其它教学设施,提高设备仪器的使用效率。
十一、负责做好本院各实验室和实习基地有关规章制度的建设工作及其他各项管理工作。
十二、按照校、学院的有关要求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教学检查活动。
十三、做好本中心教学档案以及设备仪器档案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四、研究提出改进本院各项工作的意见或建议。
十五、组织完成校、学院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